西安西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西安西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3民初23326号 原告:****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1995年8月26日出生,住西安市蓝田县,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西安西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原告****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西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工贸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工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后2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邢彤丹 打印:***校对:***2021年月日送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