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宇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宇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91执保240号
***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与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836989.57元,现已执行到位836989.57元。***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保240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士超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杨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