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202执1060号
申请人: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225594630。
法定代表人:易晗,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乡云田村泉井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8954690XM。
法定代表人:杨利民,系该公司总经理。
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202民初7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202民初77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尹建刚
审判员  文 辉
审判员  易大玄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周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