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某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123执3320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36629345072,住所地安徽省肥西县桃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孔令海。
被执行人:***,男,1970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固始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123执33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卓玉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周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