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纵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天纵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天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辽0703执保35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辽宁天纵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锦州天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对被执行人房屋解除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辽0703执保3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周 军
书记员 张熙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