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贵阳某某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某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1012号
贵阳***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5465号申请人贵阳***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018698.5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2日止;
2、查封被申请人贵州**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贵A×××××的戴纳肯牌汽车、贵A×××××的猎豹牌汽车、贵A×××××的东风日产牌汽车、贵A×××××的大通牌汽车、贵A×××××的奥迪牌汽车,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赵永明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成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