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捷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瑞丽市宽大劳务技术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3102民初2474号
原告:***,男,1976年6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现住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茜,广东邦南(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瑞丽市宽大劳务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2MA6K7LMA3K,住所地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瑞江路82-12-13号。
法定代表人:卜凡宽,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正语,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捷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767084318H,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大道8号四楼406号。
法定代表人:殷福,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瑞丽市城东集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27312293941,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瑞宏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杨蔷,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云,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与被告云南捷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丽市城东集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9489元,减半收取4744.5元,由原告***承担。
审 判 长  俸桂仙
审 判 员  杨丽君
人民陪审员  张翠梅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 助理  康宁娜
书 记 员  翁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