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松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唐山建鑫施工装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松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3)北民执字第431号
申请执行人唐山建鑫施工装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北京松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唐山建鑫施工装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松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中,依法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3)北民执字第43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谷孝国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