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525执保106号
申请人:山东瀚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张楼村。
法定代表人:邱瑞华。
被申请人:唐山中南国际旅游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中南.未来海岸小区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曹敬瑞。
被申请人:艾德兄弟(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2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票据追索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2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本院做出(2022)鲁1525民初6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3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3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董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