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宏达路桥有限公司

因天门市竟陵至刘新道路改造工程人员、设备和管理均未能满足投标文件承诺,难以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被解除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并处违约金1万元,取消两年在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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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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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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