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亿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河南省亿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最高法民监28号
河南省亿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0日作出(2016)甘01民终6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审查认为,该判决在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应付货款中将其已经接受并使用的案涉103公里导线的货款予以扣减,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错误,应予再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指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审 判 长 任雪峰 审 判 员 王东敏 审 判 员 刘小飞
法官助理 廖宇羿 书 记 员 朱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