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备组办公室、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1执1074号
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备组办公室、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备组办公室、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郑仲裁字第065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备组办公室、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已履行完毕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事项,即支付赔偿款2759577.37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29996元。郑州龙达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郑仲裁字第0659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