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京0108执3287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4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执行人:伟景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北师大科技园孵化大厦A座A401室。
法定代表人:迟伟,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伟景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撤回该案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京0108民初2207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李春荣
审 判 员 侯军辉
审 判 员 王金鑫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姚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