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佳京建筑有限公司

安徽佳京建筑有限公司、黄山丰润千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1021执994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佳京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涂湾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0573011823F(3-3)。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黄山丰润千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歙县徽城镇红旗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1078724623X。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佳京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山丰润千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1021执9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韧
审判员*生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