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瑞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石巢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瑞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吉0103执恢5号
上列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3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任向新 审判员  高 健 审判员  白清源
书记员  孙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