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某某、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桂0203执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住所地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被执行人: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工业园B-22-1、B-23-1号。
被执行人:阿特拉斯˙科普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吴江路158号。
本院作出的(2017)桂0203民初49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已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有关银行的存款人民币5890.32元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周祖林
人民陪审员  李 莉
人民陪审员  彭彩云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书 记 员  李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