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与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524执620号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饶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2018)黑0524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于2019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偿还欠款10873.9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在住房保障中心的工程款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款已向申请执行人饶河县自然资源局支付,至此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