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与某某、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524执187号
***、**、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2016)黑0524民初753号民事判决书、(2018)黑民再4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2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偿还案件款为870074.52元。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的协助执行人饶河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拖欠饶河县城镇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款九十万元划到我院。***要求给付845237元,其他的全部放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给付申请人***845273元,双方全部结清,执行费11101元由被执行人**负担,案件款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至此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