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渝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6民初4658号
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22号2栋16-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329263XF。
法定代表人:梁燿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赢,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俊奇,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渝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清栖路5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202849002E。
法定代表人:夏康,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渝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日立案。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陈荣苹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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