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浙0282执733号
慈溪市杭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慈溪市杭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甬慈民初字第2202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慈溪市杭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浙0282执73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6)浙0282执733号
***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慈溪市杭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甬慈民初字第2202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慈溪市杭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浙0282执733号案件执行完毕。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