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云2801民初4193号
原告海南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9日立案,原告海南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海南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464元,减半收取3232元,由原告海南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刘文云 人民陪审员  徐扣如 人民陪审员  刘晓洁
书 记 员  王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