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2民初29021号
原告:***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光星路618号2号楼7楼。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上海怡家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951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天津现代城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3-1-2706。
法定代表人:***。
被告:天津同高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建红里增1号-64。
法定代表人:王**。
被告: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通厂20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
原告***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怡家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现代城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同高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6日立案。诉讼中,原告***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25元,由***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