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宏州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03执保18号
德宏州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德宏州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云3103民初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网络查询、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以金额206698.46元为限,期限为一年;二、如本裁定第一项保全措施中被申请人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资金不足206698.46元,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盈信大厦支行的银行账户内存款(账号为4402********),期限为一年,上述两项冻结的限额共计为206698.46元;三、查封担保人尹艳竹、赵家喆名下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街××号××小区××栋××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20)芒市不动产权第0××5号】,期限为三年。经执行,裁定中第一、三项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现该案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