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中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市中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302执5734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中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IEC国际企业中心1号楼62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7741939697。
法定代表人:王一尭,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沂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IEC国际企业中心1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13000044491553。
负责人:李宾,主任。
被执行人:临沂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IEC国际企业中心121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1300495186360P。
负责人:张峰,主任。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1302民初18872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中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临沂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权利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302民初1887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朱崇普
审判员  王 硕
审判员  邹海龙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蒋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