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粤0607执3201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广东科艺普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开发区(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742979991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佛山市浩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龙群路25号之一222(住所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2D18X2C。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9年0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被执行人:***,女,1967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科艺普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浩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0607民初33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于2023年06月1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本案已符合结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