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91民初25571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诉讼费,又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缓缴诉讼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李俊阳
书记员  张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