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14执保599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牛一村北。
法定代表人:牛俊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式宝,男,1961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系该单位职工。
被保全人: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003-212。
法定代表人:王秀学,执行董事。
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保全人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万元。申请保全人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车牌号为鲁AR××××汽车一辆作为财产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作出(2021)鲁0114民初2898号民事裁定书,为保障该民事裁定书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保全人河北天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万元,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保全人山东明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鲁AR××××汽车一辆,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张传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法官助理 齐 硕
书 记 员 刘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