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27933号 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周营村村委会西1000米平房。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路17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合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8号平房029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合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