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坤伟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恢48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6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九龙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坤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拍卖)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529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50000元,执行费650元,诉讼费23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