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州电缆有限公司

青岛某某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青岛金州电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281民初1666号 原告:青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阜安工业园**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66737911D。 法定代表人:要**,总经理。 被告:青岛金州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胶州市马店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13770996L。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青岛中虹桥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胶州市胶平路东侧**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NNTJ5X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青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金州电缆有限公司、青岛中虹桥电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9日立案。现原告青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称因政府拆迁,被告已自行搬离无权占有房屋,案件已无争议标的,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刘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