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81执2172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安凯达职业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赟,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西安凯达职业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晋0581民初25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山西安凯达职业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已强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