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晋城市高平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81执2082号
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晋城市高平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高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晋城市高平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高平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晋0581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事审判庭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