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绵阳瑞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703民初707号
原告:绵阳瑞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G89X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君程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君程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宇路****(厂房一)第**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52068577B。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绵阳瑞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葛顺华
审判员***
审判员*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