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执42号
广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广东联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2民终166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确定你公司应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020元,因你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你公司主动向本院交纳6070元(含执行费50元)。现本院已将二审案件受理费6020元及执行费50元上交财政。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执42号
广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广东联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2民终166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确定你公司应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020元,因你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你公司主动向本院交纳6070元(含执行费50元)。现本院已将二审案件受理费6020元及执行费50元上交财政。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