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英豪电器有限公司

菏泽市英豪电器有限公司、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702执1708号
菏泽市英豪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702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