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金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金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国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决定书
(2017)浙0282执1096号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与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金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国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金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国万、***、***、***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3028221447049042)、慈溪市金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302827588553871)、丁国万(330222195312224491)、***(330222195312244468)、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