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402执603号
永仁县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仁县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6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6667元,本案执行费75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永仁县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2)川0402民初250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梁 毅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