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买卖合同纠纷案结案通知书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31执673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2021)云233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材料款287445.00元、案件受理费3789.00元。申请人于2021年6月9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91234.00元。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10日已将执行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2021)云2331执673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