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天工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利鑫新型建材厂、张掖市天工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0702执恢959号

申请执行人:张掖市甘州区**新型建材厂。

法定代表人:李文林,系该厂厂长。

组织机构代码:77888160-3。

被执行人:张掖市天工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支国喜,系该公司经理。

组织机构代码:71025647-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掖市甘州区**新型建材厂与被执行人张掖市天工建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现申请人以“双方已私下协商解决,再不要求法院执行”为由,申请撤销该案的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终结对(2015)甘民初字第430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李建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杨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