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null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5执费67号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职权移送执行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欠交诉讼费(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8856元、***应承担6360元)一案,依据本院作出(2017)浙05民终10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月3月13日立案执行。本院执行中,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均已自动履行。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为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