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凌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凌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航峰希萨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16民初21459号
原告合肥凌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航峰希萨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需采取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高铭延 审 判 员  曲 健 人民陪审员  郭小薇
书 记 员  杨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