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104执257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桥**。
被执行人:***,女,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
被执行人: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聚源大街东风市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与***、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8月2日向被执行人***、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冀0104民初45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我院执行(2019)冀0104执恢113号、(2019)冀0104执恢114号案件中查封了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保定市***聚源大街东风市场的房产及土地,并已进入拍卖程序,有拍卖款项尚未支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河北赢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冀0104执恢114号案件执行款153974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