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327执2044号
申请执行人: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莒南县坊前镇北高庄一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664414636L。
法定代表人:聂昌信,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8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申请执行人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1327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1327执20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史文思
审判员 卢言生
审判员 徐雷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周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