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27民初4384号 原告:***,男,1978年1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被告: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莒南县十字路镇高乡居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782302221P。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7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被告:***,男,1970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原告***与被告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8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