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凯悦通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5民初15466号
原告北京凯悦通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凯悦通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凯悦通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凯悦通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郭艳飞
法 官 助 理   韩 冰 书  记  员   高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