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1327民初833号 本院2022年3月23日对原告***与被告***、莒南县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鲁1327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鲁1327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第八页第五行中的“二百五十三”补正为“二百六十”。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