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1665号
江***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江***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30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实际共冻结金额27301.11元,冻结截止2021年9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实际共冻结金额37627.34元,冻结截止2021年9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华夏银行账户,实际共冻结金额7884.47元,冻结截止2021年9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交通银行账户,实际共冻结金额17210.26元,冻结截止2021年9月27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