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3民终64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申成虎,男,汉族,1963年4月6日出生,现住山东省沂源县(送达确认地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沂源县国有织女洞林场,住所地山东省沂源县***(送达确认地址)。
法定代表人:***,场长。
上诉人申成虎因与被上诉人沂源县国有织女洞林场确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2022)鲁0323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2月22日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依法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了本案。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申成虎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请求撤回上诉并明确表示不予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上诉人申成虎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申成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