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02执恢6号
天宏建设有限公司、李翌:
天宏建设有限公司与李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天宏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19日立案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冕宁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李翌位于冕宁县的铺面后分配本院100000元人民币案款,本院依法恢复执行后兑付天宏建设有限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现会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425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中李翌付款义务的其中100000元人民币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会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