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亚派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亚派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民辖终16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亚派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
法定代表人:杨娟,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1979年11月30日出生,住重庆市渝北区。
上诉人因劳动争议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2民初2601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认为,本案应移送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未进行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因劳动争议纠纷提起的诉讼。关于上诉人称本案属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审法院已对此充分论述,所作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周盛春
审 判 员 陈劲松
审 判 员 谢 平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陈 彦
书 记 员 张丽娜